靳江路-洋湖再生水厂段联动重力管建设工程涉桥安全评估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6

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靳江路-洋湖再生水厂段联动重力管建设工程涉桥安全评估项目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靳江路-洋湖再生水厂段联动重力管建设工程涉桥安全评估项目

1.2采购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320000.00元

1.5项目概况:靳江路-洋湖再生水厂段联动重力管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重力管工程),将阜埠河污水泵站检修状况下的污水输送至洋湖再生水厂,从而构建阜埠河污水泵站与洋湖再生水厂联动联调体系,同时为西二环以西片区的污水预留出路,满足相关条件下污水输送能力的要求。本次新建重力管道长约4.85km,重力管道起点为靳江路与西二环交叉口,终点为洋湖再生水厂现状进水井。

该工程在云栖路和龙回塘路交叉口东侧侧穿云栖路过街天桥桥梁桩基,桥梁桩基直径1.2m,重力管侧穿位置距离天桥桩基水平距离约为3.0m。在靳江河路和莲坪路路交叉口穿越靳江河大桥桥梁桩基,穿越位置桥梁桩基直径1.5和1.8m,重力管侧穿位置距离桥梁桩基水平距离分别为3.17m、3.39m和12.97m。根据2014年4月15日实行的《长沙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是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是指桥梁下的空间和桥梁主体垂直投影面两侧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跨江河桥梁两侧各二百米范围内的水域、五十米范围内的陆域;立交桥、高架桥和人行天桥两侧各五米范围内的陆域。上述两个位置均位于云栖路过街天桥和靳江河大桥保护区范围内。根据长沙市城市桥梁隧道事务中心初步设计方案会相关意见,为保障云栖路过街天桥和靳江河大桥桥梁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需向主管部门提交经专家论证的该项目对桥梁安全影响的安全评估报告,并按要求办理涉桥梁施工相关手续。

1.6工期: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评估报告的编制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本次安评工作应与本工程前期设计、施工工作同步开展,不得影响建设单位各阶段工作目标节点。

1.7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jjt.com.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2.2.1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具有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2供应商近三年(资格审查时间前36个月内)具有1个管网类涉桥安全评估项目项目业绩;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为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于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21日止,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到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芯城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报名;逾期、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3.3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3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招采。

(2)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湘江集团大厦(即原金茂广场南塔)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31-8186916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芯城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电话:0731-82564848

责编:邹彦男

来源:湘江集团